傍晚时分,血鹰的队伍终于抵达山寨附近。正如陈正昌所言,山寨往前延伸五里路,埋伏了很多的暗哨。拜陈正昌把赐,这些暗哨被血鹰的人全都抹了脖子。手起刀落,尸首分离。
血鹰数了一下,总计杀掉了五十五名暗哨!从这个结果看,陈正昌的合作是真心的。若不是他从中起作用,凭郝老五,根本不知道沿路有如此多的暗哨。
正在黑鹰突击队员杀得起劲时,陈正昌轻声喊道:“停止前进。我们已经能看到洞口了。”
血鹰掏出望远镜,架在鼻梁了仔细搜索着,果然在前方石崖下面看见一个半月形的洞穴。洞穴门口有数个匪徒,正在有说有笑,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。
陈正昌觉得血鹰手里的望远镜好新奇。这玩意他可是从来没有见过。
“血大人,你手里是什么东西呀?”
血鹰对于这条老哈巴狗很满意,便把望远镜递给他,说道:“这种东西叫千里眼。其实看不到千里,十几里是可以了。呶,你试试?”
陈正昌接过望远镜,学着样子往鼻梁上一架,看见胡三彪带着一帮人从死亡谷回来!
原来他们事先有约定,由陈正昌把血鹰他们引到死亡谷,然后胡三彪在那里设伏,试图把血鹰的人全歼。等了整整一天,胡三彪既没有看见陈正昌,也没有看见血鹰的人。眼看就天黑了,他可不想留在死亡谷过夜。所以,在日落时分带领队伍回到山洞。
“该死,我都忘记了!”
陈正昌猛拍大腿,把最新情况向血鹰汇报。血鹰接过望远镜仔细观察,看见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,手里大马刀,肩背弓箭袋,正怒气冲冲地从外面回来。
来得早,不如来得巧!
想到这,血鹰嘴角上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,操起狙击步枪就开始瞄准。他的“死亡”十字架还没有套住胡三彪,这家伙的背影已经消失!
“他娘的,这小子真命大!”
血鹰一拳砸在岩石上,愤怒之极。陈正昌看见岩石表面竟然留下了血鹰的拳印,不由大吃一惊。
这一拳,该有多大的力气?
其他队员从血鹰的懊恼里看出,他错过了一个猎杀胡三彪的机会。
这个机会一旦失去,接下来很可能会导致猎杀胡三彪的难度系数倍增。
事实上,如果血鹰的动作能快三十秒,胡三彪必死无疑。
血鹰暗暗发誓,胡三彪,下次我一定要亲手击毙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