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(2/2)

“你们都知道,这些都是污蔑,只是为了让我在此次战役胜利的前夕,离开战场而已。”兰斯苦笑,“小辰变聪明了,知道战役胜利会让舆论翻转,官司可能会更偏向我,干脆把我卖了,把这场战役卖了。——这场战役的胜利,他和哪个世家做了利益交换?”

监察队为首的人行了个礼:“抱歉少将,调查程序确实很简单,也许在返回途中就能结束。但是,您确实,再也赶不上战役胜利的时刻了。”

“能告诉我接手的指挥官是谁吗?虽然已经临近胜利了,但是如果来了一个蠢货,也许会葬送掉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胜机。”才下战场的兰斯疲惫至极,但仍然打起精神,“我想我能给他说一些接下来作战队的要点。”

“抱歉,您现在需要回去,安抚您雄主的怒火。”监察队委婉地提醒了一句,“这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兰斯语气平静:“很快他就不是了。”

江白羽以为, 被诺兰将军接触父子关系,就是兰斯坏运气的极限。

但是,没想到, 事情还能更坏。

兰斯身上的事情就跟超媒体连续剧一样,先是上演离婚大战,接着是父子间恩断义绝,最后竟然是兰斯作为星际战场指挥官,在战役期间擅离职守,导致前线失利。

后来, 军部投入了两倍的军力,才挽回前线战场的局势。

擅离职守导致战败的消息,同样并没有大规模报道,仅仅是小范围流传。

而在帝国军校的论坛里, 悄悄出现了这样一个帖子《惊!军神兰斯被贬为了雌奴!》。

这个帖子占据了高高占据了论坛的热门贴榜首,帖子里面的内容只有言简意赅的八个字:“免责声明:道听途说”。

第二层帖子是“据说是战场失利,被雄主撇清关系贬为了雌奴。”

这个帖子的热度突破了论坛历史最高热度, 但是诡异的是,帖子里面没有任何虫讨论对这件事的看法,基本所有的回复都是“。”“?”“!”等各类意义富有深意却淡薄的符号。

只有几个一看就是雄虫的账号回了一些“贱雌活该”、“这就是忤逆我们雄虫的下场”。

所有雌虫学生好像集体失了声, 再也说不出任何话语,在雌雄逐渐平权的当今社会,兰斯的下场像是一记闷棍,狠狠地敲在了他们的头上。

雌奴, 是虫族社会最低贱的存在,没有虫身自由的权利,终身要依附雄虫,不可有独立的财产, 出门要雄虫允许,外出工作也只是为了给雄虫赚钱,而且只能做体力类的临时工,被鞭打、被伤害也无法寻求法律保护,只能乞求雄主仁慈。

这是法律意义上对雌虫最严苛的惩罚。

甚至比死更甚。

平常大家嘻嘻哈哈说的一些“雌奴”,其实只是一个俗称,意味着某些虫地位低,但并不是他们就真的是“法定雌奴”。因为“雌奴”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以后,这辈子基本翻身无望,意味着这只雌虫的生死,都系在他的雄主身上,有些地区的法律甚至是雄主死后,雌奴自动陪葬。

也因此,“雌奴”的认定,其实是很艰难的。

因为雌雄权益不平等,在雌虫同意的情况下,雄虫可以把雌虫收为雌奴,这种基本等同于古代卖身为奴,是法律允许的,这样的雌奴,至少法律一般会保障虫身安全权。这种雌奴不需要雄虫保护协会认定,只要婚姻登记时双方自愿就行,是否有财产账户权、工作权等各项权益,在婚姻登记时都会一一约定好。

所以,这样的雌奴,在和婚前雄虫商量和约定的情况下,婚后也有保有一部分权益,雄虫不能随意违背婚前约定的权益。

但如果雌虫被贬为雌奴,是强制性将身份转为雌奴,首先该雌虫会失去一切社会身份,无论他之前担任什么职务、做什么工作,都一并撤销,无法有独立的财产账户。

首先雌君是不可能被贬为雌奴的,因为雌君是在雌雄权益里是相对受保护的,甚至可以选择离婚这种选项。